淘汰類產業將得不到授信支持
從國務院新聞辦了解到.國務院在近日發布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中,對國家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產業目錄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屬于鼓勵類投資項目,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進行審批、核準或備案,各金融機構應按照信貸原則提供信貸支持,并給予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而屬于淘汰類產業項目,今后將得不到各金融機構各種形式的授信支持。
《規定》指出,對屬于限制類的新建項目禁止投資,投資管理部門不予審批、核準或備案,各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和建設、環境保護、質檢、消防、海關、工商等部門不得辦理有關手續。對屬于限制類的現有生產能力,允許企業在一定期限內采取措施改造升級,金融機構按信貸原則繼續給予支持。
此外,對于淘汰類產業項目,《規定》明確要禁止投資,各金融機構應停止各種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各地區、各部門和有關企業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規定限期淘汰,在淘汰期限內國家價格主管部門可提高供電價格。對國家明令淘汰的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一律不得進口、轉移、生產、銷售、使用和采用。對不按期淘汰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的企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其停產或予以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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